1. 享有收到商品後翌日起算七日鑑賞期(含例假日),欲退貨者請於期間內提出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
2. 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、且還原完整包裝(含出貨時所有的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(袋、盒、紙)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), 請勿缺漏任何配件、自行拆解檢查商品或損毀。
3. 一筆訂單僅限申請退(換)貨一次。若經常性退換貨商品,或是未前往超商領取累積達三次以上,將列入黑名單,影響包含但不限使用超商取貨之權益。
4.申請換貨以商品瑕疵/出貨有誤為主,若超過七日鑑賞期(含例假日),請恕無法接受換貨服務。為免爭議發生,請於到貨後確實驗收。
5. 組合、隨機商品,不提供選色選款的換貨服務。且換貨僅限同價位或同款商品為主。
6. 申請退貨翌日起算15日,因無法聯繫、商品遲遲無法收回而無法完成退貨作業,將自動取消退貨申請,且不可再次申請。
7. 發票請務必一併放置於退貨商品內,如無原始發票,恕無法受理退貨。